海江集團成功處置液化氣槽車起火事故
8月3日,海江集團救援隊在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的指揮下,參與處置了一起液化氣槽車起火事故,避免了次生災害發生。
8月3日下午1點49分,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秦濱高速紅旗路互通立交附近處一輛液化氣槽車因碰撞發生泄漏起火事故,現場無人員傷亡。海江集團救援隊接到任務后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各部門進行處置。
根據現場情況,海江集團救援隊員配合應急救援天津石化隊、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進行了冷卻著火罐車尾部操作箱和側面罐體的救援方式,并協助交管部門對事故路實施車輛分流、人員疏散等工作。
8月4日7時54分,現場明火自行熄滅。海江集團救援隊協同消防部門偵查發現,罐車尾部氣相閥、液相閥、增壓閥、放空閥、緊急切斷閥等閥門均已損壞。
8月4日9點37分,經過20余小時,在救援天津石化隊、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及海江集團救援隊等多部門的共同奮戰下,現場火勢最終被完全撲滅。
13時20分,殘液排放完畢。事故造成貨車駕駛員受傷,無生命危險。在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的指揮下,海江集團救援隊圓滿完成處置任務。
此次事故引發的教訓再次敲響危化品運輸車安全行車的警鐘。
以下安全行車知識請一定牢記!
危化品運輸車安全行車知識:
1.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時要專人準專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特性及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2.運輸劇毒、易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和定位系統。
3.要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帶病上路。同時要重點檢查車輛標志、標識是否齊全。運輸途中要加強檢查,警惕危險化學品泄漏。由于行車中車輛顛簸震動,容易造成包裝破損,發生事故。
4.危險化學品裝卸現場的道路、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安全裝卸的條件。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汽車應在露天停放。裝卸工人應注意自身防護,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滾翻、重壓和倒置。
5.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在學校、機關、集市、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放,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的,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停車時要留人看守,閑雜人員不準接近車輛,做到車在人在,確保車輛安全。
6.卸后清廂。危險化學品卸車后應清掃車上殘留物,被危險化學品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洗刷清毒。